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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决定对部分洪都拉斯棉袜进口执行纺织特保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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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纺织协议执委会决定对部分洪都拉斯棉袜进口执行纺织特保措施
  美国商务部纺织服装署于2008年4月25日发布补充通知,委员会决定对从洪都拉斯进口的部分棉袜实施纺织特保措施。特保措施适用于进出仓库的进口,消费时间从2008年7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8月21日,委员会发起特保调查,以确定洪都拉斯进口的棉、毛和人造纤维袜子是否导致美国工业出现严重损失或者构成实质性威胁。初步特保调查时间为30天,相关方面和利益共享者被邀请提交评论。根据收集的评论和信息,委员会确定洪都拉斯产棉袜正在对美国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实质性威胁,因为,委员会有意对此类商品实施纺织特保措施。2008年1月18日,美国向洪都拉斯政府提交书面通知,明示美国计划对洪都拉斯产棉袜进口实施纺织特保措施。
  洪都拉斯政府要求进行磋商,双方磋商阶段60天,但双方决定磋商时间延长30天。
  委员会进一步指出,在磋商阶段,洪都拉斯政府同意将不对特保措施谋求补偿,不采取任何关税行动。
     委员会认为,上述行动将对美国国内工业的严重损失以及工业所做的努力给予补救,对进口竞争进行一次积极的调整。(中国纺织网) (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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