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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TO《技术壁垒协议》中规定的“不得阻止任何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来保护人类、保护环境”的有关条款,近年来,欧美发达国家正在利用自己的发展优势,通过繁多的技术标准、严格的环保要求构筑全新的技术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专家指出,石狮纺织服装业要牢牢把握欧美市场,就必须把握其不断翻新的准入规则–– 专家提醒:出口产品究竟应选择哪些项目进行检测,必须根据进口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的原材料构成、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的用途和市场定位、买家的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 8日,由泉州市贸促会、石狮市贸促会与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厦门分公司联合举办的“欧美市场纺织、服装、鞋、包装袋产品品质准入要求和应对措施”讲座,在公务大夏香港厅举行,原定60家企业80人的讲座当天来了140多家企业160多人,让举办方措手不及,只得不停地加座。来自必维国际检验集团的技术专家罗武波阐述了欧美法规对禁用物质的检测要求,并通过生动的案例对当前相关法规进行深层次剖析,让与会企业受益良多。 石狮市贸促会会长蔡绵绵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纺织服装出口面临的贸易保护措施越来越多样化,从过去的配额限制、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到反补贴、企业社会责任,如今又面临屡遭召回的窘境。出口是石狮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而欧美又是我市企业的主要市场,因此,举办这个讲座,目的是让我市企业在今后的出口过程中可以少走弯路,也更有勇气来应对挑战和机遇。 欧美技术壁垒有增无减 自配额取消后,为防止我国纺织品服装对国际市场的冲击,欧美纷纷通过各种技术法规,限制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罗武波说,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壁垒正逐步成为纺织品贸易中的一个重要壁垒。这些规定不仅对纺织品中有害化学品的使用进行严格限制,而且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包括纤维生产、棉花种植和处理、产品的加工及制造、消费者使用等都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和规定。 欧盟已出台和更新十余项新规定,如REACH法规、禁用偶氮染料、禁用富马酸二甲酯、纺织品生态标签标准,还有每年都提高要求的Oeko-Tex100认证标准。尤其是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限制指令(简称PFOS)过渡期仅为18个月,在规则出台之前,欧盟已经研发出替代产品,但我国尚未研发出能够完全符合欧盟对FPOS控制标准的纺织用助剂,短时间内研发并生产替代产品将大幅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和市场流失。 美国则随时改变纺织品原产地的判定标准,以达到有针对性地限制我国向美国出口纺织品的目的。此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新修订的一系列标准,尤其是纺织品易燃标准对出口企业提出了苛刻的标准,要求出口产品必须持有检测合格证。 欧美通报/召回案例大幅增加 自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以来,通报/召回作为一种新型技术壁垒,越来越多地被欧美等国家采用。罗武波说,从2005年到2010年的统计结果来看,中国产品被欧美通报/召回的案例在2008年达到峰值,最近两年虽然有所下降,但是比起金融危机爆发前,仍然高了许多。此外,我们也可以看到,纺织品服装在涉华召回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且通报/召回的纺织品服装均以儿童服装为主。被通报的主要原因十分相似,主要是存在窒息危险(儿童上衣和帽子的抽绳长度超标)、化学危险(被检出富马酸二甲酯)、致伤危险(儿童服装的腰部抽绳长度超标)、服饰产品中违禁使用偶氮染料等。 通报和召回制度,其本质都是强制实施退货、退款,停止销售,不仅给中国相关的服装出口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在召回过程中涉及其他的相关费用,特别是尽管采取的种种措施仅是针对国外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但无论是退款赔付,还是罚款都导致出口回款困难或收入损失,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许多国家为扶持和保护本国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纷纷出台各种贸易保护措施。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分两大类:一是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二是使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作为全球最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台,使包括石狮在内的我国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和风险。 熟悉准入规则沉着应对挑战 欧美频繁召回将会导致企业形象受损。罗武波说,比如美国消费品安委会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采取召回措施,并在网上公开发布信息,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消费者出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不会再购买该产品,最终导致该产品退出市场。 在经济衰退和复苏的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将会持续下去。鉴于石狮纺织服装出口量比较大,所以石狮企业一定不能掉以轻心。罗武波建议企业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确保产品设计合理。对于服装绳带问题,需要生产企业关注欧美相关法规,或者向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寻求技术帮助,提前发现问题,合理规避风险。服装如为自行设计出口,建议设计中不含束带,改以按扣、纽扣、尼龙搭扣等代替;如依外方订单设计出口,外方设计中存在缺陷,建议就此问题提醒买方注意,并尽量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设计的符合性作出规定,避免双方损失。 其次,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必须注重原料的选择及产品质量,多数的召回产品化学项目不合格是由于选择的原料本身禁用物质超标,或者后期整理时使用的化学试剂禁用物质超标。 此外,企业要注意的是,出口产品究竟应选择哪些项目进行检测,必须根据进口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的原材料构成、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的用途和市场定位、买家的要求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企业要及时、充分地掌握有关进口国关于纺织品服装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包装和标签的标准和法规,针对本企业的生产,找出差距,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主动开发符合客户要求的新产品,将成为企业打开并占领未来国际市场的法宝。 (石狮日报)(E05)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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