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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山羊绒质量分析报告
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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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羊绒》(GB 18267—2000)国家标准,对山羊绒主要品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12年度山羊绒质量分析报告。

 

  山羊绒公证检验基本情况

  (一)山羊原绒。

  2012年度山羊原绒公证检验总量7031.78吨,占全国总产量(据2012年中国畜牧业年鉴统计17989吨计)的39.09%,同比增长9%。其中:白山羊原绒公证检验量为6800.32吨,紫山羊原绒公证检验量为231.46吨。山羊原绒公证检验量分布于我国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等6个省(区)。其中:内蒙古检验量3281.77吨,占总量的46.67%;宁夏检验量2209.90吨,占总量的31.43%;青海检验量1100.94吨,占总量的15.66%;新疆检验量233.52吨,占总量的3.32%;辽宁检验量103.45吨,占总量的1.47%;陕西检验量102.20吨,占总量的1.45%。

  (二)分梳山羊绒。

  2012年度分梳山羊绒公证检验总量为3724.39吨,其中:分梳白山羊绒3140.12吨,占总检验量的84.31 %;分梳青山羊绒221.92吨,占总检验量的5.96%;分梳紫山羊绒362.35吨,占总检验量的9.73%。分梳山羊绒公证检验量分布于我国内蒙古、浙江、河北等6个省(区、市),其中:内蒙古检验量2053.00吨,占总量的55.12%;浙江检验量703.26吨,占总量的18.88%;河北检验量506.40吨,占总量的13.60%;陕西检验量413.07吨,占总量的11.09%;天津检验量41.66吨,占总量的1.12%;北京检验量7.00吨,占总量的0.19%。

 
 


 

 

  山羊绒质量状况分析

  (一)山羊原绒。

  1.山羊原绒总体质量状况

  按公证检验项目统计分析,2012年度山羊原绒平均直径为15.6μm,同比增粗0.2μm;平均手扯长度为43mm,同比上升1mm;平均洗净率为67.80%,同比上升0.86个百分点;平均净绒率为47.61%,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山羊原绒平均直径增粗。主要指标如下:

  ( 1 ) 平均直径最小值为1 4 . 4 0 μm, 同比增粗0.7μm;最大值为16.7μm,同比变细0.11μm。平均值为15.60μm,同比增粗0.2μm。平均直径≤14.5μm的特细型山羊原绒,占公证检验总量的3.82%,同比下降6.62个百分点;平均直径在14.5μm~16.0μm的细型山羊原绒,占公证检验总量的64.59%,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平均直径>16μm的粗型山羊原绒,占公证检验总量的31.59%,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特细型羊绒减少,粗型羊绒增加。

  (2)平均手扯长度为43mm,同比上升1mm。平均手扯长度在40 mm~46 mm山羊原绒占公证检验原绒总量的94.12%,同比上升27.56个百分点。

  (3)平均洗净率最大值为85.89 %,最小值为45.24 %,总体平均值为67.80%,同比上升0.86个百分点。

  ( 4 ) 平均净绒率最大值为6 8 . 1 4%, 最小值为28.90%,总体平均值为47.61%,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平均净绒率小于40%的占公证检验量的3.44%,同比上升0.64个百分点;平均净绒率在40%~50%的占公证检验量的70.28%,同比上升3.31个百分点;平均净绒率在50%以上的占公证检验量的26.28%,同比下降3.95个百分点。

  2.内蒙古、宁夏、青海产区山羊原绒质量状况

  内蒙古、宁夏、青海是我国山羊原绒主产地,2012年度山羊原绒平均直径分别为:16.1μm、15.4μm、14.7μm,同比内蒙古、宁夏分别增粗0.2μm、0.2μm,青海则变细0.1μm;平均手扯长度分别为42mm、41mm、42mm,同比内蒙古、宁夏没有变化,青海减少1mm;平均洗净率分别为70.27%、71.57%、62.22%,同比内蒙古、宁夏分别上升1.07个百分点、1.69个百分点,青海则下降1.93个百分点;平均净绒率分别为46.33%、47.63%、47.35%,同比分别下降0.8、0.75、2.15个百分点。

  (二)分梳山羊绒

  2 0 1 2 年度分梳山羊绒质量状况: 平均直径15.8μm,平均长度32mm,平均含粗率为3‰,平均含杂率为0.9‰,异色纤维含量平均值为4根/5g,其他动物纤维含量1.0%,分梳山羊绒品质下降的状况没有好转。主要指标如下:

  1.平均直径15.8μm,同比增粗0.1μm。平均直径≤14.5μm特细型占0.64%,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平均直径14.5μm~16.0μm细型占66.90 %,同比下降7.69个百分点;平均直径≥16.0μm粗型占32.46 %,同比上升9.63个百分点。平均直径增粗,特细型、细型羊绒比例下降,粗型比例上升。

  2.平均长度32mm,同比下降1 mm。平均长度≥40mm的占公证检验量的1.94%,同比上升0.57个百分点;平均长度30mm~40mm,占公证检验量的63.96%,同比下降18.97个百分点;平均长度≤30mm的占公证检验量的34.10%,同比上升18.40个百分点。

  3.平均含粗率为3‰,同比上升1‰。平均含粗率≤1‰的占公证检验量的23.23%,同比下降7.83个百分点;平均含粗率在1‰~3‰的占公证检验量的33.49%,同比下降12.27个百分点,平均含粗率达到或超过3‰的占公证检验量的43.29%,同比上升20.11个百分点。

  4.平均含杂率为0.9‰,同比上升1‰。平均含杂率≤2‰的占97.08%,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平均含杂率2‰~3‰的占1.03%,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平均含杂率≥3‰的占1.88%,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

  5.异色纤维含量平均值为4根/5g,同比无变化。

  6.其他动物纤维含量1.0%,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非动物纤维含量为0,同比无变化。

 

 

  质量影响因素分析

  从2012年度山羊原绒、分梳山羊绒公证检验数据来看,山羊绒整体质量呈下降趋势,主要影响因素:

  (一)品质直接影响。山羊原绒平均直径增粗,表明山羊原绒品质在下降。分梳山羊绒不仅平均直径增粗,而且特细型、细型羊绒比例下降,粗型比例上升,也表现为品质下降。虽然少数羊绒主产省份如青海、辽宁两地的山羊原绒平均直径分别变细0.1μm、0.5μm,但是,山羊绒总体平均直径仍然增粗0.2μm,这是造成我国山羊绒品质整体下降的主要因素。平均含粗率、平均含杂率升高,表明羊绒加工过程质量控制方面也存在问题。

  (二)政策因素影响。毛绒的生产基本分布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信息不灵、农牧民的市场主体意识不强,被动适应市场。目前,支持山羊绒主产区开展标准化生产的投入少,从而导致一些山羊绒主产区牧民为片面提高山羊个体产绒量,引进产绒量高、细度较粗的绒山羊种羊,与当地优质绒山羊品种杂交。虽然产绒量明显提高,但是绒纤维平均直径逐年增粗,山羊绒质量大幅下降,大大降低了山羊绒在国际国内的质量信誉。

  (三)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影响。一直以来,绒山羊饲养始终延续传统、粗放生产方式,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只重视山羊的存活率,不重视市场需求、质量和效益,盲目生产,缺乏山羊绒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的配套政策支持。在购销季节,不分年龄、部位混合抓绒,混绒销售。企业收购无法分等定级,凭经验目测估计山羊绒的细度、含绒率、长度等品质指标,按“堆”收购,也是影响山羊绒质量改善的主要因素。

 

  建议措施

  通过山羊绒公证检验质量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国山羊绒质量状况、加工质量控制水平。为提高我国山羊绒质量,扩大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行绒山羊标准化养殖,提高羊绒生产标准化水平。羊绒主产区域要高度重视羊绒质量下降的问题,要以羊绒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契机,以市场为导向,应用现代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科技成果,以提高山羊绒质量、增加效益为目标,大力推行山羊绒标准化生产,不断扩大规模化养殖。

  (二)加强羊绒质量监督工作。依法加大对羊绒纤维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收购、加工、销售羊绒纤维不执行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质量违法行为。推进建立羊绒质量分级员制度,从钊绒、分型定等、组批包装等方面严把质量关。

  (三)加强产地羊绒市场建设,规范羊绒流通。

  建议建设区域性规范化羊绒交易市场,山羊原绒在市场交易或委托经纪人交易前进行分选,分型分等、规范包装、公证检验,以公证检验证书作为交易结价的依据,体现优质优价,建立引导牧民生产有市场、品质优、质量好的山羊绒提质增效机制,着力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羊绒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

 

(中国纤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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