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最新 > 正文 
 
  新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布
2017-08-14
分享至:

  为更好地促进粘胶纤维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健康,工信部近日公告《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和《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指出,接近或超出环境承载力的地区建设粘胶纤维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采用先进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该类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严禁新建粘胶长丝项目。严格控制新建粘胶短纤维项目,新建项目必须具备通过自主开发替代传统棉浆、木浆等新型原料,并实现浆粕、纤维一体化,或拥有与新建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等条件。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整体搬迁进入工业园区。新建项目应进入经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

  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要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优势企业并购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能力。总生产能力要达到:连续纺粘胶长丝年产10000吨及以上;粘胶短纤维年产80000吨及以上,产品差别化率高于30%。

  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开发,允许粘胶纤维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建设一条用于小试或中试的年生产能力不大于5000吨、产品差别化率高于90%的生产线,重点用于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

  《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生产企业的名单公告申请工作每2年开展1次。

(来源:中化新网)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相关文章
 
  更多>
  更多>
0412.jpg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
sy.jpg
趣看文物|“纹”见少
sy.jpg
华夏衣冠,跨越千年!
sy1.jpg
2024中国纺联春季联展
sy.jpg
“数”说纺织:2023年
图区.jpg
CTEI祝纺织同仁新春快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中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6217号-29

业务咨询: ctei@cnta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