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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海门:到2020年化工和印染产业入园率超60%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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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印染两行业,历来是我市重点污染产业,多年来企业发展与排污始终让政府纠结,让市民生厌。日前,我市出台《海门市“两行业”整治工作方案》,下决心彻底整治两行业,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020年前实现五大目标

  《方案》明确,切实做好化工、印染行业(以下简称“两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污染整治工作,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实现五大目标:“两行业”生产企业达到南通市“三河三行业”整治标准,化工生产企业同时达到“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整治标准,入园率在60%以上,生态红线内涉及“两行业”企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空间布局日益优化;“两行业”企业使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产落后产品的情况基本消除,行业竞争力明显提升;“两行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整改到位,企业规范管理能力大幅提高;“两行业”企业依法纳入污染源在线监测范围,违法排污现象基本杜绝;“两行业”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本质安全度不断增强。

 

  用三年时间分类

  处置相关企业

  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对不符合国家、省、南通市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要求的化工、印染企业,通过升级、转产、关停、搬迁等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对具有下列十方面情形的“两行业”企业,按照总体部署、分类处置、属地管理、依法依规的原则落实整改任务:

  对使用或生产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予以淘汰处置。不按期淘汰的,予以停产处置。

  对无备案、核准、环评、安评、用地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原则上视不同情况予以停产、转型、拆除等处置。对在综合绩效考核中列入A、B档次的企业,可根据相关程序予以补办手续。列入C、D档次的企业,不予补办,引导转型。

  对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或选址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13〕113号)等管控要求的,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依法处置。

  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难以整治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精神,依法处置。

  对卫生防护距离内有环境敏感目标且无法整改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对污染物不能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或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经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予以停产处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停产停业处置。

  对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装置重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予以处置。

  对《南通沿江生态带发展规划》沿江重点规划区域范围内的,予以搬迁处置,待南通文件下发后实施。

  对综合绩效考核不达标,考核结果在D档次的企业,予以转型处置。此外,对整改不到位的“散乱污”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分类处置期间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处置。

 

  鼓励企业跨界发展

  《方案》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引领、企业主体、依法处置的原则,拓宽“两行业”企业分类处置的渠道和方向,帮助企业转换思路、调整战略,尽快整治到位;加强环境监管,防止整治过程中产生新的违法行为。

  鼓励业主跨界发展、转型创业。各区镇立足现有优势产业,围绕“3+3”产业布局,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产业对接、政策咨询等活动,开拓企业转型发展思路,帮助解决跨领域发展的技术、人才、载体问题,引导鼓励“两行业”企业积极发展“非化、非染”产业,向先进制造领域跨界转型。

  支持企业外迁入园、腾笼换凤。支持现有“两行业”企业资产重组、强强联合,搬迁进入依法依规设立的市外专业载体功能区。

  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园区外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关闭退出。

  引导开展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支持专业载体功能区内“两行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两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环保技改项目,实施清洁生产,强力推进清洁生产进程。

  妥善处理职工问题、落实保障。对“两行业”企业分类处置中确需关停的,完善职工安置工作机制,构建起覆盖职工安置全过程的政策体系。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工作合力,推动联合执法。对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多措并举协同作战,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不添新账,不留死角,严厉打击“两行业”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抓好整治全程监测、过程管控。有关区镇、部门在整治工作推进期间,对列入“两行业”分类处置范围的企业,特别是启动转型尚未实施、组织搬迁仍在经营、列入计划但未停产、已经歇业还未拆除的,实施重点管理,对已经停产的企业,彻底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高度重视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整治项目实施、企业搬迁、设备关停、厂房拆除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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