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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现决定选择一批园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了解,根据通知要求,将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的园区推行第三方治理。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在钢铁、冶金、建材、电镀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长江经济带重点在化工、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在电镀、印染等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 此外,通知还指出,鼓励第三方研发和推广环境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给予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行动旨在探索园区污染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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