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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泉州企业出口防疫物资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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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海外疫情仍在蔓延,防疫物资出口成外贸企业关注焦点。日前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泉州海关联合主办的防疫物资出口业务培训会,为到场的100多名企业人士详细解读3月31日发布的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号公告及4月10日发布的海关53号公告,并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助力企业合规出口防疫物资。

  医疗器械证照齐全企业不受影响

  3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2020年5号《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线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4月10日海关总署再次发布公告,即2020年第53号公告,宣布即日起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呼吸机、医用手术帽、医用护目镜、医用手套、医用鞋套、病员监护仪、医用消毒巾、医用消毒剂等11个类别19项商品编码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医用与非医用口罩的区别是什么?出口医用口罩需要什么资质、检验流程如何?出口非医用口罩需要报检吗?海关新政对防疫物资通关有什么影响?……面对海关新规,不少企业仍疑惑重重。会上泉州海关关员详细说明新增纳入法定检验的医用物资申报要求和监管要求、出口通关手续变化、防疫物资出口标准、防疫物资申报规范要求等,并逐一解答企业的现场提问。

  那么在新政实施后,企业在检验流程和申报材料上跟以往有什么区别?对此泉州海关综合业务相关负责人称:“对原本就证照齐全、合规出口医用物资的企业来说,只是多一个向海关提交产品注册证书和声明的环节,没什么太大差别,通关也不受影响。”

  上述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海关并未将医用口罩等商品列入出口法检目录。疫情蔓延下,大量企业转产防疫物资,质量参差不齐。海关发布53号公告,将医用口罩等19项商品列入法检目录,意在整治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乱象,降低企业诉讼风险。

  此外泉州海关关员特别提醒,对于邮快件渠道出口的个人防疫物资,海关遵照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及限额原则,超出合理数量的部分,仍然需要按照货物报关。捐赠、其他进出口免费、一般贸易等所有方式出口的防疫物资,都必须严格接受海关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合规出口产品将获更大市场空间

  据了解,面对此次全球疫情,泉州企业积极跟进参与全球医疗物资贸易,迅速转产口罩等防疫物资且扩大产能,支持海外抗疫。

  海关数据显示,截至4月12日泉州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多种贸易方式从泉州海关申报出口疫情防控物资234批次,货值8763.17万元,其中口罩7526.83万个、防护服5.86万件、手套109.24万双、测温仪器2.36万个、呼吸机20台、护目镜1.05万副,其中医用口罩61920万个、医用防护服42960万件、红外线测温仪10969个,试剂盒52000个,呼吸机20台等。泉州制造驰援菲律宾、马来西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意大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助力全球疫情防控。

  当下口罩等防疫物品在海外仍是紧缺物资,大量的防疫物资走出国门。快速转产的泉州企业,能否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这不仅是全球买家关心的问题,更是泉州企业的自我要求。

  石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海关53号公告主要针对部分不合规的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那些生产质量过关、证照齐全、合规申报的企业,将在新规的监管下,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为良性的国际贸易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位于石狮市的福建大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国内疫情爆发后迅速转产防疫物资的企业之一。作为迪士尼、麦当劳等全球企业合作工厂,大宏实业原本就拥有生产食品周边产品的无尘车间。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下,大宏公司改造车间及设备,正月初八便正式转产口罩。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原本打算就此停止口罩业务的大宏,却没想到,3月中下旬开始,国外疫情忽然爆发,大量国外客户主动前来询问防疫物资。该企业业务经理邱紫琳透露,尽管公司生产的是民用口罩,但多项生产标准都参照医用级别,包括生产全流程臭氧消毒、99%过滤率等。“海关新规对合规企业来说更有利。”她说,从最开始日产口罩约10-20万片,到现在的日产能70万片,本月底大宏公司日产口罩可达100万片。“这段时间口罩出口占到公司整体业务的一半以上。”邱紫琳说。

  泉州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积极支持全球抗击疫情的当下,企业与监管部门应同心协力。出口企业和生产厂商应该更自觉地把好质量关,海关在严格质量检验、保证出口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也将主动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出口,设置“绿色通道”实现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帮助企业增强国际综合竞争力。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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