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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行业在全球贸易救济案中一直被关注,其在全球贸易救济涉案产业中居第五,在我国涉案产业中居第三,全球两成以上的纺织产品反倾销案针对我国。 一、纺织行业为主要涉案产业之一 1.纺织行业是贸易救济案件频发的领域1995~2008年,世贸组织成员中涉及纺织行业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71起,占反倾销案件总数的7.9%,属于第五大涉案产品,位于贱金属、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塑料之后。1995~2008年,涉华纺织行业59起反倾销案件占同期全球纺织行业反倾销的21.8%。 2.反倾销和特别保障措施为主要贸易救济手段 在1982~2008年的152起国外对华纺织品服装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案件为87起,保障措施为10起,特别保障措施为55起。与其他行业主要贸易救济手段为单一的反倾销措施不同,反倾销和特别保障措施两种案件在纺织行业贸易救济案件总数中的占比高达93.4%,其中,反倾销占比57.2%,特别保障措施占比36.2%。与冶金、化工不同的是,目前纺织行业尚未面临反补贴调查。 3.纺织行业是特别保障措施第一大涉案产业 在1995~2008年国外对华发起的957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纺织行业的反倾销案件为87起,占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的9.1%;在国外发起的100起涉华保障措施调查中,涉及纺织行业的有10起;在76起特别保障措施调查中,涉及纺织行业的为55起,占案件总数的72.4%,在涉案行业中居第一位。 二、贸易扩大伴随案件增多 1.入世后案件数大增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到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7年间,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案件为15起,占案件总数的9.9%,年均2起。其中,反倾销12起,涉华保障措施2起,特别保障措施1起(如图)。自1998年阿根廷对纺织品发起涉华保障措施以后,纺织行业的贸易救济形式从仅由反倾销增至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两种贸易救济手段。 2001年入世为我国纺织行业带来了发展契机,产能不断扩大,出口额自2005年开始超过千亿美元大关,同比增幅从2001年的2.4%升至2002年的15.6%,随后一直处于20%以上,直至2007年开始的次贷危机才开始回落。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2002~2008年,国外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为109起,占案件总数的71.7%,年均16起。其中,反倾销47起,涉华保障措施8起,特别保障措施54起,分别占各类型案件总数的54%、80%、98.2%。相对入世前的7年,这7年的案件数增幅极大,且以特保调查为主。 2.配额取消促特保“喷发” 为避免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服装配额取消后中国纺织行业出口额大幅增长、在主要美国市场占据的份额突增,2004年,美国纺织业界即对中国输美13类纺织品服装发起特保调查,其中的3类产品(针织布、胸衣和袍服)早在2003年即已发起特保调查。在2004年的15起特保调查中,除美国的13起外,秘鲁和土耳其各发起1起调查。 在2005年国外对华纺织品服装发起的34起特保调查中,美国21起,欧盟9起,哥伦比亚3起,台湾地区1起。 在与我国政府就此问题进行多轮磋商后,美国发起的21起特保案件和欧盟发起的9起特保案件分别通过中美、中欧达成的最终协议而终止,根据协议,欧盟、美国对我国部分类别出口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2007年,南非和巴西也开始对我国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 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地区)在贸易救济措施形式上各有侧重 1.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地区)均频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 在对华纺织行业发起的152起贸易救济案件中,由发达国家(地区)发起的案件为61起,占案件总数的40.1%,其中美国40起、欧盟15起、澳大利亚3起、加拿大3起;由发展中国家(地区)发起的案件为91起,占案件总数的59.9%,其中土耳其以18起居首,随后为哥伦比亚13起,南非10起,印度9起,秘鲁7起,墨西哥、阿根廷和乌克兰各5起。 从国别来看,美国最多,为40起;土耳其18起,位居第二;欧盟15起,位居第三;哥伦比亚13起,位居第四;南非以10起位居第五。 2.发展中国家(地区)是反倾销案件的主要发起者 在国外对华纺织品的87起反倾销案件中,发达国家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数为15起,占反倾销案件总数的17.2%,其余72起反倾销案件均由发展中国家(地区)发起,占案件总数的82.3%。 以土耳其、南非、印度、哥伦比亚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地区)频频挥起反倾销大棒,为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设立障碍。在这72起反倾销案件中,土耳其发起的案件最多,为16起;南非次之,为10起,印度9起,哥伦比亚8起,欧盟6起,美国、秘鲁、墨西哥各5起,阿根廷4起,澳大利亚3起,巴西和智利各3起,委内瑞拉和韩国各2起,巴基斯坦、菲律宾、加拿大、乌克兰、台湾地区和泰国各1起。 从地区来看,亚洲和南美发起的反倾销案件最多,亚洲的最多,为31起,占反倾销案件总数的35.6%;南美次之,为25起,占案件总数的28.7%,非洲则凭借南非的10起位列第三。 但中国出口至土耳其、南非和印度的纺织品服装相对较少。频频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发起贸易救济案件的目的在于打击中国纺织业、减少其国际市场份额,在这方面土耳其表现得尤为突出,2004年12月23日,土耳其自行对中国42类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其中包括24个2004年仍受配额限制的纺织品类别,这充分证实了其限制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意图。 3.乌克兰为涉华保障措施主要发起者,特别保障措施以美欧为主 在国外对华发起的10起保障措施中,乌克兰为4起,阿根廷、哥伦比亚、秘鲁、白俄罗斯、加拿大、土耳其各发起1起。 此外,2001~2008年,在国外对华纺织品的55起特别保障措施中,美国35起,占特别保障措施案件总数的63.6%;欧盟为9起,占案件总数的16.4%;哥伦比亚为4起,日本、秘鲁、土耳其、台湾地区、厄瓜多尔、巴西和加拿大各1起。在美国发起的35起特别保障措施中,除1起为2003年发起外,2004年共发起13起,2005年则多达21起。 四、应诉率较低,尤其是发展中成员发起的调查 由于纺织品服装贸易以一般贸易为主,而国内企业规模各异,对反倾销案件的应诉普遍热情不高,通常仅有出口量较大的企业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应诉,其他小型企业则干脆抱着失去市场或者“搭便车”的心态。 截至2008年底,在国外对华纺织品发起的87起反倾销案件中,仅有29起案件有企业应诉,应诉率仅为33.3%。其中在欧盟发起的6起反倾销案件中,5起案件有企业应诉,应诉率为83.3%;美国5起反倾销案件应诉率为100%;印度9起案件应诉率为55.6%;澳大利亚应诉率为33.3%;南非应诉率为30%;秘鲁应诉率20%;墨西哥应诉率40%;而土耳其发起的16起反倾销案件应诉率为40%;阿根廷、智利和泰国的应诉率为零。 纺织业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包括化纤产品、棉纺织品、毛纺织品、丝绸制品、麻纺织制品、印染制品、色织产品、针织产品、服装、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等。鉴于纺织品服装为生活必需品以及创造大量就业的行业属性,各国纺织行业的竞争也相当激烈。本文的案件涵盖了“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案件数据库中纺织工业的全部案件。 具体详情请咨询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www.cacs.gov.cn (中国纺织网)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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