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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等十部门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提供补贴、税费支持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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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人社部、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部署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完善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通知》明确三方面支持政策。一是补贴支持。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二是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激励推动。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省份,纳入就业工作督查激励统筹考虑。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托本地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部门官网及线下服务机构,开设计划服务专区,受理本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提供政策宣传、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一体化服务。
  《通知》要求,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各地要迅速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见习岗位信息,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
  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
  另外,各地要多渠道汇总发布本地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多方式开展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要结合实名服务,广泛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积极参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吸引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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