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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促进结对城市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发达地区部分城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合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方案》特别强调,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促进革命老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对口合作五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二是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四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五是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
在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任务中,方案提出,现代产业体系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根基,要紧紧围绕共同建设产业合作平台载体开展合作,夯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实现产业兴、生态美、老区富的统筹兼顾。要结合对口合作,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平台载体,做大做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促进革命老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革命老区各类园区加强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引导支持东部城市社会资本到革命老区投资兴业,积极探索跨地区利益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方案强调,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城市间优势具有互补性,这是推进对口合作的基本前提,也是通过合作能够实现“1+1>2”的基础。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大部分是生态功能区、多省交界区、产业承接区,与东部地区比具有差异化的发展基础,两者开展对口合作,可以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引导对口合作更好服务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全国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构建。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的指导,支持结对城市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将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工作纳入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区域重大战略衔接,加快启动重点领域合作,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合作成果。
对口合作关系如下:
1. 赣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深圳市
2. 吉安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东莞市
3. 龙岩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广州市
4. 三明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上海市
5. 梅州市(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广州市
6. 延安市(陕甘宁革命老区) ——无锡市
7. 庆阳市(陕甘宁革命老区) ——天津市
8. 六安市(大别山革命老区) ——上海市
9. 信阳市(大别山革命老区) ——苏州市
10.黄冈市(大别山革命老区) ——宁波市
11.百色市(左右江革命老区) ——深圳市
12.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 ——金华市
13.郴州市(湘赣边革命老区) ——佛山市
14.张家界市(湘鄂渝黔革命老区)——南京市
15.恩施州(湘鄂渝黔革命老区)——杭州市
16.遵义市(湘鄂渝黔革命老区)——珠海市
17.长治市(太行革命老区) ——北京市
18.汕尾市(海陆丰革命老区) ——深圳市
19.临沂市(沂蒙革命老区) ——济南市
20.丽水市(浙西南革命老区) ——宁波市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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