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共同见证下,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部长陈振声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
签署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议定书》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步骤,对进一步发挥中新双边经贸合作潜力,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签署《议定书》不仅将进一步充实中新“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还将对深化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升级,还新增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议定书》实现全面、高水平、互利共赢的谈判目标,有助于促进双方深化有关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企业和人民福祉。
双方在自由贸易协定中首次纳入“一带一路”合作,强调“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深化双方全方位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目标、建立和强化互联互通及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海关程序与原产地规则领域,双方将呈现更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的贸易成本,双方还简化部分化工产品的特定原产地规则标准。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升级包括速递、环境、空运、法律、建筑、海运等原有自贸协定服务贸易承诺,相互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投资领域,双方同意给予对方投资者高水平的投资保护,相互给予准入后阶段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纳入全面的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端解决机制。自然人移动领域,双方同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就业准证申请透明度和便利化的谅解备忘录》。双方还在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议定书》签署后,双方将履行相关国内程序,使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升级协定尽早生效实施。(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