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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评价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纺织行业技能

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搞好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竞赛奖励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办[2018]11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奖项的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纺织行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纺织行业每两年开展一次劳动技能竞赛,同时对纺织行业在技能人才培育方面业绩突出的企业及培训机构进行评价,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表扬。现将《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及本产业情况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评价办法

附件: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评价办法.docx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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