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拟对在台湾地区生产或进口至台湾地区的纺织产品实施检验制度。该检验制度是根据CNS 15290“纺织品安全(总体要求)”而制定的。
BSMI称,新制度中的纺织品主要分为两类,该强制性检验制度的生效日期取决于不同的类别。制度生效后,所有涵盖的产品必须符合要求,纺织产品只有携带有商品检验标识后才能在台湾地区的市场上进行出售。
种类 |
商品分类号列 |
实施日期(注1) |
婴儿纺织产品及其配件(24个月以下或身高低于86cm的婴儿)供24个月以下或身高86cm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服装及服饰附属品 |
6111和6209(共12个项目) |
2011年7月1日 |
服装、内衣、无袖套衫、泳衣、毛巾、床上用品(不包括戏服和特制的服装) |
5802,5806,6101-6110,6112,6115,6201-6208,6211,6212,6302,6304和9404(共359个项目) |
2012年1月1日 |
*检验的生效日期取决于产品第一次进口/离开工厂/离开仓库的日期。
符合上述范围的纺织产品在台湾地区生产或进口至台湾地区时将会进行强制性检验。检测和取样方法有三种,取样产品将会根据CNS 15290进行检测。
检测方式(注2) |
范围 |
检测和取样的方法 |
追踪检测# |
所有制造商或进口商 |
所有批次进口或制造的产品都必须提交检测。然而,BSMI只会检测其中的5%。一小部分产品将会被带走以便检测。若产品批次数量小于5或产品个体金额大于新台币10000元(约430美元)CIF,可豁免。 |
随机抽查# |
台湾地区制造商或台湾地区制造商代理 |
产品不需要提交进行检验。然而,检验人员可随时进入工厂并抽样量取决于预期年产量,或根据提供的同类产品的历年产量。 |
用管理系统追踪检测 |
拥有ISO9000证书或四项基本分析仪器(UV-Vis, GM-MS, ASS或ICP,GC-PFPD或GC-FPD)的制造商 |
制造商自我检测。检测方式需根据CNS 15290执行。 |
*默认情况下,将会执行“追踪检测”,除非相关部门事先已向BSMI取得许可。该相关部门可以选择“随即抽查”或“用管理系统追踪检测”的方法。
#未接受检验的产品,将在默认情况下授予证书。
(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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