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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烈庆祝中国长丝织造协会成立
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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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国长丝织造协会成立

 

经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复,《民政部关于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更名为中国长丝织造协会的批复》(民函[2011]5号)文批准了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更名为中国长丝织造协会。

 

一、         成立背景

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领导委托,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色织行业协会负责化纤长丝织造行业的管理。从2008年开始,针对纺织行业快速发展和化纤原料的开发及广泛应用的情况,经过一年多的对长丝产业广泛的调研,从长丝原料及织造状况、技术进步、市场运行、产品主要聚集地区的特点及典型企业等方面,对我国长丝织造产业进行了数据搜集和整理分析,完成《中国长丝织造产业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工业普查全国化纤长丝织物为157亿米,2009年化纤长丝织物出口66亿米,长丝织物是仅次于棉纺织的第二大织造产业。

长丝织造产业作为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该产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技术进步、经济与市场运行等,因缺少全国性行业组织而无法得到系统的研究、规划和整合。许多长丝织造企业提出建议要求成立全国性协会组织。

为了尽快到位,以确保我国长丝织造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长丝织造行业技术进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决定通过现有中国色织行业协会更名设立“中国长丝织造协会”。20103月中国色织行业协会第四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更名的决议。

 

二、         协会的宗旨

协会的建立旨在突出长丝织造产业的重要地位,更好地发挥其在长丝织造企业及政府间的桥梁作用,从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出发,以“服务、创新、求实、协作”之精神为企业服务。促进国内外技术、学术、经济交流合作,加速行业的技术进步,当好政府有关部门的参谋和助手,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推动行业的协调发展。

要积极开展全国性市场及国内外化纤长丝面料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技术交流、培训咨询、产品标准、规划服务及行业自律等活动,积极推广长丝织造产品、技术、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不断提升我国长丝织造企业竞争力做出贡献。


三、协会的功能和服务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是由从事色织、化纤长丝机织面料(不含针织)生产、研究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其合法权益和正当活动受法律保护。

目前,长丝织造产业有如下类别:化纤长丝色织布、化纤长丝色织提花布、化纤长丝坯布、化纤长丝染色布、化纤长丝印花布等,统称化纤长丝机织布。化纤长丝机织布中分成合成纤维长丝机织布(如涤纶、锦纶、氨纶、晴纶等及两种以上合纤交织布)、人造纤维长丝机织布(如粘胶、莫代尔、铜氨、醋酸、溶剂法粘胶长丝布及两种以上人纤长丝交织布等)和其他纤维长丝交织布(如合纤与人纤及其他纤维长丝、短纤的交织布)。这些产品广泛应用到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跨化纤、丝绸、染整、织造、色织、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众多领域。其产品包括如涤塔夫绸、尼丝纺、涤锦复合、色丁、桃皮绒、麂皮绒、乔其、雪纺、仿毛、仿麻、春亚纺等众多产品,应用在雨伞、衬里、灯心绒、羽绒服装、男女西装、休闲装、提花窗帘、沙发、床上用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等。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及时反映企业的愿望和传达贯彻政府的意图,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服务。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开展的服务主要包括:

1、开展国内外行业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包括企业、特色城镇、特色产业的规模、设备、产品、市场情况。

2、向政府部门反映集群产业及企业状况,提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3、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标准,推进社会责任体系等工作。

4、及时向企业提供行业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等经济运行信息服务。

5、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设备引进、品种开发、工艺设计、规划制定和市场拓展等方面服务,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6、推动品牌发展战略,扶植优质品牌,推广先进企业文化。
  7、围绕企业质量、工艺、设备、操作、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工作,开展交流活动及专项服务工作。
  8、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展览、促进国内外生产企业和用户之间交流与合作。

 

四、协会的组织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章程(草案)中明确了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理事、常务理事人数拟定为:会员数量的1/3可选举成为理事;理事数量的1/3可选举成为常务理事;常务理事的1/3可推选为负责人,在理事会选举产生领导机构,本协会从20113月起开始在全国行业内进行会员重新登记的工作,邀请相关企业、事业单位、院校科研、产业集群等加入协会,在年内召开更名后的中国长丝织造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推选出理事会及领导机构。

 

五、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及机构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徐文英同志,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党委委托组建中国长丝织造协会。中国长丝织造协会秘书处,由原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会长王加毅同志负责

 

 

中国长丝织造协会

2011210

(E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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