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30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检验结果送达公示,涉及眼镜、纺织品等73批次商品。 2018年,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部分商品质量开展了抽查检验,并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的规定,将不合格检验结果送达样品标称的生产(代理)企业。部分生产(代理)企业因产品未标明具体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所标示的地址、电话有误以及无人接收等原因无法送达。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不合格商品检验结果通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异议的,视为送达及认可该判定结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