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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工潮前开工力须摸底:纺企如何打赢“防疫阻击战+经济保卫战”?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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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全国大多数地区迎来复工。疫情使今年承载多个重大节点任务的经济面临更为复杂的开局。在防疫的同时,一场经济保卫战随着企业复工而展开。当前形势下,纺织企业开工力如何?能否做到“防疫、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 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有序复工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商务部于2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在抓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指导地方科学评估、分级管控、突出重点、逐步扩围。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要优先组织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复工,增加供应网点,方便群众生活。疫情不那么严重的地区,要适当扩大多业态经营范围,不能再搞“一刀切”、一管了之。

  2月9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对涉及疫情防控、事关国计民生、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按照“四个论英雄”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市场订单足、防控措施实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核心管理人员、一线熟练操作工人优先保障复工。

  成都市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从2月3日已开始陆续安排企业有序复工。

  浙江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9日称,要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不得随意对销售蔬菜、粮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连锁门店、便利店等经营网点一关了之,不得随意限制快递、外卖等关系群众日常生活行业复工及送达服务。

  绍兴市出台《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兴市复工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要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意见》指出,要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绍兴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复工生产。其他企业在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另一个外来人口众多的经济大省广东,已有不少金融、咨询、物流等第三产业企业已经于10日逐步恢复办公。

  相较之下,制造企业负责人对此持谨慎观望姿态,不少中小微企业暂推迟至一周之后。以外来人员聚集较密集的纺织集群、纺织服装市场为例,不少市场已发出推迟复工公告。

  广州白马服装市场、红棉国际时装城、广州国际轻纺城、广州轻纺交易园、海门工业园区、叠石桥家纺市场、海宁中国家纺城、中大纺织商圈等均已发布了无限期延期启市的变更通知。可见,各地复工开市仍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2 开工力调查,全面反映纺服企业困境

  有分析人士表示,疫情阻击战打响之后,一些企业担心疫情防控导致成本增加、交货延迟、客户丢失、贷款违约,如今,这种担心日益紧迫。若推迟复工复产,一些中小企业的承压能力将达到极限,商品供应将越来越紧缺。

  那么,对于纺织服装产业来说,此次疫情的影响都有哪些?企业复工后将面临哪些困难?为了解决新冠肺炎疫情对纺织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研判行业发展形势,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企业发展诉求、相关发展建议和行业发展措施,日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开展了在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纺织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调查问卷”工作,截至发稿时,问卷调查收集已经完成。

  作为人口大省、产业大省,为了评估本次疫情对行业所带来的影响,反映企业在本次疫情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政府、行业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率先发起了“河南省纺织服装企业开工力调查”。截止到2月7日20:00,共收到有效问卷236份,来自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海外的企业主参与本次调查。

  河南企业复工后对政府的主要诉求。

  本次调查对象来源地集中于河南省,占样本总数的76%,因此本次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疫情期间河南省纺织服装企业开工力现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72.8%的企业不能如期开工,绝大多数企业需要继续观望疫情发展,一部分企业则没有安排开工营业时间。七成企业能够承受1-2周的延期开工,但结合往年农历正月初六至初八开工的规律,截止目前的时间节点与往年开工日相比已过去一周时间,导致延期开工主要原因来自疫情扩散和地方政府要求,同时企业员工无法按时返岗情况值得关注。延期开工的企业大部分遭受的损失较大,这些损失主要来自现金流、贷款、订单、工资、员工安全、物流,同时也是延期开工企业的压力来源。目前,企业应对延期开工的办法主要有两种,即申请贷款和加班来弥补停工损失,一部分企业仍处于没有应对措施的状态。

  河南企业应对延期开工办法。

  经统计,就目前情况并结合疫情发展态势而言,参与调查的企业开工力较弱。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大多数企业处于观望或等待疫情的下一步发展,至于能否开工则取决于疫情的影响和政府政策,用工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对于延期开工的企业而言,已经开始遭受损失,且与延期时间呈现正相关,同时面临着来自于因停工导致的员工安全、资金流以及延期开工导致的订单问题;三是能够正常开工的企业主要原因是有订单必须完成以及履行社会责任,而他们只占全部参与调查企业数量的27.2%,由此可见,疫情和延期开工是企业开工力较弱的根本原因,所带来的员工、资金、订单等一系列问题对企业影响范围广、损失大。

  面对当前疫情和即将结束的停工期,企业“开工难”的主要困难来自于资金、订单、员工三个方面。企业开展未来三个月的经营措施主要有招聘、多渠道融资、发布新产品、购买原材料,其经营方式较2019年有了较为明显变化,由买设备、多投资的扩张式经营,转变为招工人、促研发的准备式经营。对于资金方面,66.4%的企业目前需要进行融资,且资金缺口至少在10%以上,这其中55.4%的企业资金缺口在10%-30%。

  面临较弱的开工力、疲软的经济预期以及严峻的外部环境,参与调查的企业希望政府能够适时酌情提供贴息贷款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大力度减免税费,以及允许经过疫情评估的企业能够及时开工,以减小损失。

  3 线下转产赶订单,线上实时“云复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2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发布会上强调,疫情过后富余的产量,政府将进行收储,只要符合标准,企业可以开足马力组织生产。

  不少地区为了加速恢复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对口罩类生产企业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四川省近日发布《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支持涉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对纳入支持企业的员工加班工资,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纳入省级支持的、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对生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由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企业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2月3日,赢家时尚集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紧急召集在深员工培训,高效改造无菌车间,利用先进的智能产线,快速加入生产防护服的行列。

  宁波市服装企业联合行动,与时间赛跑,搭建起了一条由太平鸟提供设计方案、物流,广源针织、蓝禾医疗等企业提供原料,铭朗服饰等企业组织产能的临时口罩生产供应链,以解燃眉之急。

  报喜鸟表示,公司控股的上海宝鸟服饰有限公司受上海经信委委托,紧急在上海松江区工厂成立隔离衣生产线,助力抗击疫情。

  家纺企业华纺股份2月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表示,按照滨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公司临时转产部分产能生产民用口罩。现正在紧张生产中,日产量已达2万只。

  此外,富士康、上汽通用五菱等公司也“摇身一变”,转产起了口罩。而爹地宝贝、三枪内衣、红豆服饰、水星家纺等纸尿裤、内衣厂家,也纷纷改变生产计划,转产口罩。

  作为全球最大色织布面料基地,鲁泰纺织2月9日开始复工,1.3万多名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开始为各类国际订单加工生产,复工率达90%以上。据介绍,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防疫制度,严格内部管理,针对返岗员工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每天对员工两次体温测定,另外对车间、办公场所和活动区域每天进行三次消毒。同时购置了大量的防控物资,确保人员和生产安全。

  魏桥纺织各生产单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生产,做到战“疫”与开工两不误,确保节后生产有条不紊进行。春节前,各分公司统筹安排,各分厂提前就做好了车间保温、备包、人员协调等充足的准备工作。春节开工第一天,车间温湿度就达到开车要求,人员及时到位。目前,织布厂各车间设备陆续开齐,纺部各工序设备也相继开齐。在单职工宿舍区,对出入人员严格测温检查登记。严格按照滨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要求,对省外返滨职工一律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省内市外返滨职工一律居家医学观察36小时。同时,由专人定时对宿舍区楼梯口、楼道、洗手间、门窗等处消毒。

  除了一线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在线办公平台阿里钉钉数据显示:春节后开工几天内,已有超过200万家企业组织在线进行健康信息管理,近1亿人每天通过阿里钉钉健康打卡功能向单位“报平安”,约2亿人在该平台上进行办公、举行视频会议……以减少集中办公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在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会议、在线办公成为很多单位复工复产的优先选择,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各地政务也在加速上云,鼓励各项业务网上办理,实在需要线下办理的暂缓办不算逾期,在特殊时期尽最大努力便利职工群众,努力确保一切工作有序进行不停摆。

  相关链接①

  国务院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一要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二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铁路、民航等要统筹运力做好重点群体运输,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要分级分类提升核酸检测等快速筛查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四要加强重点人群隔离和病例收治。五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六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七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八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保障一线医护人员防护物资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公共服务岗位防护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群防群控,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相关链接②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5.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6.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成本负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7.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9.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10.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挥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放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进度。

  11.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引导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投企业投后服务力度,协调融资、人才、管理、技术等各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12.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即时启动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类参赛项目征集。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创新项目,并做好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工作。

  1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

  14.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15.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抱团取暖,营造共荣发展、共克时艰的融通生态。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16.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引导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7.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8.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19.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国家及本地政府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指导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受益面,提升企业实实在在地获得感。

  各地要将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2月9日


  (来源:新华社 工信部 中工网 河南纺织服装协会 第一财经 环球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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