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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和希腊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5903.2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2004年6月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2月5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税号5903.20.10.10.00和5903.20.1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1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对5903.20.90.10.00和5903.20.90.90.00项下的涉案产品征收2.2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6年11月2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参见第2016/44号公告)。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3/20210326-12.htm (来源:土耳其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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