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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64号公告称,对原产于的中国和印度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倾销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暂不采取临时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3.10、5402.33.20、5402.33.90。 2021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8号公告称,应巴西人造及合成纤维产品协会(Abrafas)的申请,对原产于的中国和印度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文:https://in.gov.br/web/dou/-/circular-n-64-de-29-de-stemebro-de-2021-349280410 (来源:巴西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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