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引导银行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
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担保计划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对融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较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对融担基金科技创新再担保业务,财政部单列年度业务规模、代偿率等绩效考核指标。地方财政部门要相应完善考核制度,适当提高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业务的代偿率上限考核要求,突出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导向。
通知规定,政策支持对象的中小企业指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认定且在存续期内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存续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的备选企业。
通知提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到最高40%;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将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到3000万元;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此外,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切实缓解相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来源:纺织服装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