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外贸运行基础并不牢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特别是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努力保订单、稳预期,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意见指出,对纺织品、服装、鞋靴、箱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各地方要落实好各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加大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协作,研究建立外贸领域用工定点定期监测机制。
意见涉及3个方面:一是挖掘进出口潜力。进一步发挥海外仓带动作用。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挖掘消费品进口潜力。
二是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新培育一批外贸创新发展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加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建设,深化东部与中西部、东北地区合作共建,鼓励支持加工贸易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加大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至2022年底,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支持贸易双循环企业加强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推动解决企业在发展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拓展贸易渠道、完善供应链网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
三是稳市场主体保订单。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持续培育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进一步稳定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外贸领域就业,落实好各项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做好跨周期调节,特别是要稳定中小微外贸企业预期,切实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降成本,将减税降费等措施落实到位,继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支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落地见效。商务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组织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完善外贸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研究解决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纺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