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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暂缓实施产能置换政策的通知 文号:浙经信投资〔2022〕53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局,宁波市能源局: 2月13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3号)精神,按照国家先立后破及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3个行业产能置换,从严把关新上项目,对印染行业新上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未出台前,暂缓实施化工、化纤、印染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烧碱、纯碱、电石法聚氯乙烯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各地要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从严把关化工、化纤、印染行业新上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印染行业管理,新上印染项目达到废水排放量2万吨/日以上、综合能耗20万吨标煤/年以上等两个条件之一,即为印染行业新上重大项目,需实行“一事一议”,报省级审核。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3月9日 (来源:浙江省能源局)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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