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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棉花及纺织服装产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治区棉花及纺织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优化,旨在加快纺织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扎实推进自治区棉花和纺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此次对出疆棉运费补贴、纺织产品出疆运费补贴、地产聚酯纤维原料使用补贴、服装等产品销售和设计补贴、企业生产用电补贴、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补贴、人才引进补贴、企业贷款贴息、纺织印染补贴共11项政策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明确取消纺织服装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通知》明确,该政策措施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可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修订。现行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内地企业赴疆参与投资和发展。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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