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安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欧盟近期发布新规,要求纺织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100ppm)。法规过渡期为5年,期满后不符合限量要求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或进口。据悉,此法规的出台对我国纺织品出口欧盟将产生较大影响。
据了解,NPE是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良好的渗透、乳化、分散性能,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被广泛用于清洁、染色和水洗等工序。相关资料显示,NPE是纺织行业最常用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占我国市场份额的80%以上。然而,NPE却是一种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具有持久性及生物储积性,一旦被排入环境中就会存在很长时间,而且可进入食物链中,影响生物体正常的生殖和发育。纺织品中的NPE一旦进入环境,就会分解为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壬基酚)等成分。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NPE是纺织行业最常用的洗涤剂和染色助剂,目前市场上超过50%以上的纺织产品无法达到欧盟NPE限值要求,其中印染、皮革、化纤类等企业尤为突出,因此,过半产品或将面临淘汰风险。此外,为符合欧盟新法规要求,生产企业需对煮练、漂白、染色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工序复杂,参数调控难度大,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原料和检测成本也可能增加10%至30%。
在此,泰安市建议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提醒泰安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并跟踪NPE新规的进展,了解该禁令的具体内容,主动制订详细的应对策略;利用法规的过渡期,改进生产工艺,做好NPE替代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来源: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