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于2019年11月5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otherthanSewingThread)ofSynthethicandArtificialStapleFibres)作出保障措施初步裁决,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405印尼盾/公斤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200天。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5510.90.00。进口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9月20日,应印尼纺织协会于2019年9月18日提交的申请,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5-2018年。
原文:kppi.kemendag.go.id/asset/direktori/produk/Notifikasi_12.4%20Produk%20Benang%20Staple.
(来源:世贸组织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