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根据《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启动2019年度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政策申报工作。第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前,第二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前。
据了解,石狮市2019年度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政策项目共有四个,分别为加快精细管理导入和创建活动、印染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一般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和鼓励企业申请通过各项国际、国内认证体系。其中,加快精细管理导入和创建活动申报条件为:率先通过精细管理创建示范验收的前10家印染(含水洗)企业。补助标准为: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奖励。
印染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条件为:当年度购置(含融资租赁)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或单台(套)30万元以上的印染(含水洗)企业,购置总额以含税为准。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智能化设备,按同样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度纳税额的50%。
一般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申报条件为:当年度生产设备投入在400万元的印染(含水洗)企业,购置总额以含税为准。(印染企业技改项目补助、一般技改项目补助不能同时申报,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补助标准为:项目投产后,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6%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度生产设备投入分别达到1亿元、2亿元以上,对我市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设备购置最高分别可按500万元、1000万元予以补助。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租赁设备,视同购置(改造)设备,按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鼓励企业申请通过各项国际、国内认证体系申报条件为:企业于2019年内通过《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公告、ISO14000环境认证、SA8000社会责任标准、STeP可持续纺织生产认证、OEKO-Tex 100、ECP、AAFA、ISO-MAT-0010、日本行业自律标准(白名单)、REACH等认证。补助标准为:按体系的权威性和国际通用程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类型补助且均符合补助条件的,将采取“不重复,就高补助”方式补助。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企业(单位)不予申报。
(来源:闽南网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