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财政部顷于本(2018)年4月20日签发第39/2018/TT-BTC号公告修订及补充2015年3月25日第38/2015/TT-BTC号公告之有关关务手续、海关监督、进出口关税暨管理货品进出口关税的部分条款。 上述公告,修订如防卫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以符合2016年进、出口关税法之规定: - 废除第38/2015/TT-BTC号公告第39条第1项有关认定需要缴纳各项税款的对象,因进出口关税法已有明文规定; - 修改税额计算值以符合第38号/2015/TT-BTC号公告第37条第2项以百分比比率来计算税款方式之规定; - 对所属固定关税额补充计算税款方式以符合进、出口关税法第6条之规定; - 废除纳税时间,因进、出口关税法第9条已有规定。 该公告亦补充关于进口货品需适用防卫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措施之一的规定: 特别销费税计算价值,增值税计算价值需要加上防卫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因进、出口关税法已将上述3项税规定为补充进口税。 本公告自2018年6月5日起生效。 (来源:亚洲纺织联盟)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