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欧盟和中国成为互为第一、第二大的贸易伙伴,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多和升级。未来双方有望建立专门机制,将可能的贸易摩擦“扼杀在摇篮”。商务部欧洲司司长孙永福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正在与欧盟探讨,在中国与欧盟部长级经贸混委会框架之内,建立贸易摩擦的司局级预警机制。
“当发现有贸易摩擦倾向时,双方提前通过磋商和交流信息来减少和避免争端,这是未来中欧解决问题的方向。”孙永福举例称,商务部相关部门会搜集一些外贸信息,例如我国某个商品出口量增长太快了,或者价格太低了,欧盟的相关产业可能受到冲击,如核实信息属实,双方就要沟通协商,看怎么通过业界的交流来解决问题,比如我国可能要采取措施,控制无序的增长和低价竞争。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刘元春表示,上世纪80年代,类似的预警机制曾在美国和日本之间建立,这种机制是按照“自愿限制”原则,在发现问题的较早阶段及时交流和沟通,自愿给予本国行业一定的限制,从而预防、减少乃至消除摩擦,防止对方给予报复性打击。
在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看来,如何确定对本国企业进行限制的临界点和限制方式是这一预警机制的关键问题。“如何判断对方国家的相关行业是否受到影响,如何对国内的企业进行限制,这些都需要具体的标准。”
对此,刘元春建议,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如果本国企业的大量出口导致对方国内企业大范围破产或停产,本国的出口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那就是有问题的。这时,政府就应该通过提高出口税、消减国内产能,设置出口配额等方式来限制本国企业的出口。
“从当时美日的经验来看,这种机制有利于避免贸易争端中‘两败俱伤’的局面,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两个经济体利益上的分歧。”刘元春表示,中欧经贸关系已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经贸关系之一,随着中国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双方贸易重合度逐渐提高,中长期来看,贸易摩擦无法避免。(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