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工部近日发布,对中国的玻璃纤维(Glass Fibre)发起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我涉案企业是否通过由出口涉案产品规避本案措施,调查期为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该案原审立案于2010年1月8日,2013年9月19日印度对该案发起期中复审调查,排除了部分产品。2015年7月7日对该案发起调查,2016年7月6日发布终裁,裁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商务部)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