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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开工大吉的外贸、货代同仁们,新业务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了吧!快跟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看看年后这些进出口新规!为不影响清关,避免大额的经济损失,Topworld提醒各位一定要注意哦! 南非海关制定严格的纺织品进出口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南非进口大多数商品不受任何限制,但有些商品进口必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必须申领进口许可证。要求申请领取许可证的商品主要包括消费品(如食品、服装、纺织品、鞋和书籍)、木材、纸张、发动机、航空燃料、精炼石油产品及各类化工产品。 近日,南非海关发布纺织样品/商品运输的限制: 1、含有纺织品的货物更有可能被拦截检查; 2、纺织品,服装和扁平物品被南非政府视为“敏感贸易”商品,需要提供特殊的文件和特殊处理; 3、关于货物的具体文件和综合信息是确保有效海关放行的要求; 4、为阻止非法纺织品进入南非,海关制定了严格而实际的程序,旨在为诚实的出口商提供优质服务; 5、纺织品或服装目前是针对性的,南非海关保留拦截任何此类货物进行检验的权利。 南非纺织业规模非洲第一,对纺织服装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地对冬夏两季成衣需求量大,但当地纺织行业受到技术和产能的限制,只能满足约60%的市场需求,因此每年都会进口大量海外纺织服装产品。 一直以来,南非从中国进口货物以日用消费品为主,就纺织行业而言,服装是南非进口的最大门类,占比达69%,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的占比均为7%,纺织原材料占17%,纺织服装一度也是南非政府重点支持的行业。不过,由于南非经济对外依存度较高,主要是以大宗商品出口为主,因此近年来随着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南非经济也颇受影响,发展速度放缓,制造业出现衰退,特别是纺织服装等行业萎缩严重.为此,南非贸工部批准为纺织服装业注资49亿兰特,以保持并增加就业。在政策扶持下,南非纺织服装业未来有望向好发展。 纺织品出口日本新规实施 从中国商贸救济调查局获悉,去年WTO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了一项关于日本拟修订“化学物质评估及其生产规定法案执行令”的通报:G/TBT/N/JPN/572,修订工作主要由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厚生劳动省(MHLW)以及环境省(MOE)负责。修订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止化学物质的潜在危害,此次修订拟在2018年2月获得采纳;修订内容拟在2018年10月生效。 据了解,此次拟修订主要针对以下化学物质: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SCCPs)、十溴二苯醚(DecaBDE0)、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盐。 短链氯化石蜡的危害是:生物毒性,影响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 十溴二苯醚的危害是:有致癌风险。 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盐的危险是:非常难降解,对环境和人体有危害。2010年该物质被指定为I类特定化学物质。 若此次修订生效,对纺织产品将带来以下影响: 一是含有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的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以及皮革加脂剂将被禁止进口到日本; 二是含有十溴二苯醚的阻燃纺织品以及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也将被禁止进口到日本; 三是任何企业,若进口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和十溴二苯醚到日本,都需要获得相应关于I类特定化学物质的授权。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也是中国纺织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在此小宝提醒国内相关贸易及生产企业,现如今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频出,且较为隐蔽,针对此次修订,建议国内的纺织品、皮革企业,尤其是阻燃纺织品生产企业,时刻关注产品中是否使用或者添加了上述短链氯化石蜡和十溴二苯醚,相关产品如出口日本,则需要开始着手产品升级或物质替换,谨防在日本新法规生效后,不合规产品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来源:上海特普沃德国际物流)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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